第1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适用于签约后付费项目)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电信运营商):_________乙方(用户):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诚恳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以下简称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网络服务范围(一)甲方在其承诺的移动电话网络掩盖范围内,向乙方供应网络服务、用户服务及乙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
(二)乙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甲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
其中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掩盖范围内享有
第2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其次条入网要求(一)乙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登记资料:1、个人用户:供应真实有效的本市身份证明文件(托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交托付人及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单位用户:供应单位介绍信、真实有效的注册登记证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二)乙方应使用国家赐予入网许可标志的移动电话机或其他终端,申请开通新服务项目时,应配备具有相应功能的移动电话或其他终端,否则应自行担当相应费用及损失
第三条用户资料(一)乙方应保证入网登记资料真实、精确,并有义务协作甲方对登记资料进行核实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准时通知甲方更正
如甲方发觉乙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且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准时协作更正的,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供应网络服务(以下简称停第3页共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机)
(二)甲方对乙方供应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担当未尽保密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用户服务密码是乙方重要的个人资料,乙方应妥当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