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____农田合作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农田合作合同甲方:代表:地址:电话:乙方:代表:地址:电话: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合作原则,就农田种植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方式1、按甲方规划在指定区域给乙方免费提供农田种植作物。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本观光园养殖场所产生的有机肥料,有机肥料清理、发酵乙方自行处理。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种子、种苗和种植技术。4、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伙食自负。5、乙方种植的蔬菜、山野菜由甲方按市场批发价负责收购,乙方也可自行销售,同时经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可免费使用甲方所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销售渠道指定乙方种植相关品种和数量。2、甲方享有所有关于惠农补贴和政府产业扶持政策。3、甲方在园区创建种植示范区,义务为乙方推广新模式、新技术、新品种。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和产品推广。5、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正常生产。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享有自己种植产品的所有权和销售自主权。2、乙方保证所有员工服从观光园管理规定,爱护园区现有作物和设施。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迎接各级政府和部门检查。4、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确保土地不抛荒,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5、乙方保证对食品安全负责,所生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不达标产品绝不流向市场。五、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用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均不负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南岳区土地经营管理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双方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劳动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七、其他1、双方约定签订本协议甲方收取乙方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甲方无条件返还。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