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规范化管理附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规范论文写作,提高毕业论文水平,特制定本附则
本附则是《中山大学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的补充、修改和进一步完善
本附则从 2009 届毕业生开始试行
一、表一(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二(毕业论文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表三(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四(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封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记录)内容的填写要求1
表一:开题报告栏:根据毕业论文日志记录誊写
内容应在指导教师认可下由学生用小四号宋体下载打印,时间应为当时开题时间
表二:过程检查栏:内容由学生和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日志记录如实填写,用小四号宋体下载打印,时间应为检查的时间
表三:论文答辩情况:内容由各实验室的答辩小组秘书填写,用小四号宋体下载打印
表四:成绩评定表:一律使用修改后的《药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附件 1 )
成绩评定表中的分数栏应在答辩后根据答辩小组讨论给出的成绩等级由指导教师酌情填写,成绩评定意见栏应由答辩小组组长填写优、良、中、及格或不及格并签名
封三:指导教师评语栏:应全面评价学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态度与表现选题、工作成绩、论文写作等方面
字数不能少于 60 字
成绩处应根据《成绩评定表》统计的总分用优(≥90)、良(89-80)、中(79-70)、及格(69-60)和不及格(≤60)五个等级划分
答辩小组评语栏:应结合学生答辩情况给出评语
成绩应参考指导教师意见并根据答辩组讨论后确定,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划分
优秀率应严格控制,不能超过答辩学生总人数的 30%
所有答辩小组成员应签名
二、论文格式要求严格毕业论文撰写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一律返回重新修改
论文格式详细要求请参见附件 2
三、毕业论文上交要求学生向学院上交毕业论文前,必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