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金融危机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行业平均水平的不断下滑以及资本市场风险的逐级放大,债权人以及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利益越来越得不到保障。而我国集团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大多是类似于日德国家债权主导性的治理模式,在经济发展模式、股权结构以及融资方式上都还没有像英美国家股东主导性公司发展的完善,其整体的财务内部控制能力在当今萧条的经济条件下,越来越受到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自我良性循环与发展,以保障集团公司利益是每个企业的当务之急。因此,本文以 SWC 集团公司为例,研究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绩效评价,无疑具有较大的现实价值。 一、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背景 作为企业集团的一种特殊形式,集团公司是以特大型公司为核心,通过控股、参股、契约而形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作为以资本为主要连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题的具有一定规模多层次组织结构的企业法人联合体,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和自身特点,结合经济活动的特征,依照集团公司内部建立的授权机制来设计一套用于维持集团治理结构中各利益主体相互制衡的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在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面,管理者与经营者存在较大分歧。更多情况下管理者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但经营者在执行方面存在许多偏差。比如预算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控制制度行为短期化、缺乏事前和事中控制、协同效益差、存在多重目标、财务信息失真、滞后等。针对这些问题雷蔚青提出过相应的解决方法,对于整体的宏观政策而言,国家应通过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对外披露,成立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研究委员会,建立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相关的评价工具。在企业的微观管理方面,应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集团内部的投资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财务监督体系用来预防财务风险、完善考评和奖惩机制等。如何为财务内部控制提供更多可行的评价工具,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关注的话题。从定性的角度分析,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检查方面,常见的方法有记述法、调查法、流程图法以及核对法等;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测试方面,有证据检查法、穿行测试法、实地观察法等。从定量的角度分析,主要以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权值因子确定法为主。 从以上的背景分析可以看出,在集团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面,较多采取的是定性或定量的解决方法。定性评价的结果未能被定量评价使用,而定量评价又没有相应的定性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