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高校的财务风险也逐步凸显出来,本文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成因两个方面分析我国高校财务风险的形成,并从高校财务风险的主要参与方:政府、高校和银行三方提出风险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 财务风险;形成;防范 财务风险(Financial Risk)的概念最先出现在财务管理领域,其出发点是基于企业财务管理决策活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指企业的财务系统中客观存在的由于各种难以或无法预料和控制的因素,使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和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蒙受损失机会的可能性。 高校是专门从事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进行科学研究、为社会提供多方服务的机构,是靠国家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面临的财务风险不同于企业。对高校这种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财务风险的定义是:高校在运营过程中因资金运动而面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校的财务风险也正在凸显。 一、我国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外部环境 (一)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主体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校法人资格的取得,虽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同时由于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因此给高校财务风险的形成埋下了“伏笔”。《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同时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这显然会给高校筹资方式、资金构成带来变化,同时难以避免财务风险的形成。 (二)高等教育投资方式的转变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宏观管理体制变革和投资方式的变化将高校推到了市场经济大潮中。高等教育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教育投入和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随之突出。高校在教育拨款不足的情况下,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改善了办学条件,缓解了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这些既扩大了高校筹资渠道,但也加大了筹资风险。 (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很难适应新时期高校的发展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不再单纯地依靠国家财政拨款,高校的自有收入和自筹的办学资金,如学费、住宿费、贷款及一些租赁资金和社会捐赠已经成为高校办学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的高校会计核算,在某些方面产生了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高校的负债情况,从而难以及时发现和抵御财务风险。同时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以贷款形成的隐性债务,在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