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一般规定1
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提供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服务期限从年月日早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计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
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