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VIP免费

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_第1页
1/13
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_第2页
2/13
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_第3页
3/13
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上)——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华东政法学院教授上传时间:2004-6-30[内容提要]物权法是一个社会财产归属和利用制度安排,其核心是所有权,但物权法最重要的内容是他物权制度。长期以来,大陆法将物权客体限定在有体物上,其内在逻辑是:只有能够占有的物才能被所有,而只有能够所有的东西才能成为物权客体。尽管罗马法存在有体物和无体物区分并延续至当今大陆法,但将所有权定位在有体上仍是牢不可破的原则。因此,大陆法物权法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维护所有权人对物的占有为目的的法律体系,而这一体系不能适应财产利用价值化趋势,妨碍抽象的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建立。本文认为,物权本质上是法律保护一种利益,凡是具有一定价值且具有表现其的外观,就可以成为物权客体或纳入物权法保护。在这一意义,作者认为在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方面,我国应当借鉴英美法的地产权制度,使土地使用权成为支撑不动产物权的基础;在动产方面应建立对权利形态、信息形态无形物的物权保护规则。论文历史地考察了无形物及其围绕此进行的不同制度设计,并对我国物权立法提出一些基本想法。[关键词]物、物权、物权客体、物权法物权法是社会财产归属和利用的规范体系,因而物权法与社会存在着互动发展关系。关于现代物权立法的变化,人们谈论最多的是社会本位,即现代物权立法抛弃了近代民法法典化时期的个人本位思想,而更加注重保护社会利益,注重社会整体发展。作者认为,现代物权法还存在另一个重要变化和趋势,这便是价值本位。本文试图构勒这一变化,并提出我国物权立法应对这一变化的思路。一、物权法宗旨:他物权之价值利用自然界客观存在的物质资料是人类生存第一课题。物权法即是一个社会财产归属和利用的制度规范。这一制度规范前提是界定财产的归属,即使不特定财产归属于特定的主体,使特定的主体拥有特定的财产,划清财产利用的边界。这种界定某个人或某团体所拥有财产边界的制度工具便是所有权。所有权描述物归属于某主体事实或主体所有某财产事实。这种事实翻译为法律语言为排他支配权,即所有者支配该物、获取物之利益的专有权,其他人不能享用财产利益,也不能干预、妨害或侵占。这样,所有权制度成为实现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基本工具[i]。如果一个社会仅存在所有权制度,那么,其财产利用制度则非常简单,即谁所有,谁利用。如果他人要利用所有人的财产,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所有权。因此,所有权制度加上合同制度即可以解决有关财产利用的基本问题。但是,“谁所有、谁利用”财产利用安排是一种财产的单极利用,即一个物上只有一个利用人(即所有权人),这种利用方式在经济上只能表现为自给自足小生产方式。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直朝着建立财产利用多极安排而努力。所谓财产的多极利用,就是一个物上存在多个利用主体,共同分享同一物的利益。而物权法的主要任务或目的则是为这种多极的物之利用关系进行制度安排,建立多极物之利用秩序。物权法解决多极利用问题的制度工具是他物权制度。他物权分为享用物权(亦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亦称变价求偿权),前者是对物之使用价值之利用,后者是对物之交换价值之利用。如果一个房产所有权人甲在将房屋的使用权让与乙行使(即设定了享用物权),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设定抵押权给借贷人丙,那么,就形成甲、乙、丙三人共同分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享该房屋权益的一种多极利用状态。因此,作者认为他物权制度实质上是规范一物多极利用并赋予利用人以不同的物权的制度。事实上,物权制度的演变史实质上是他物权制度的发展史。所有权就是所有者对物排他支配的权利,在每个历史阶段几乎没有多少差异;而每个社会在每个历史阶段围绕财产的多极利用设计出来的他物权制度则呈现多样性和不断变化发展的特性。例如,在古罗马,古老的物权制度只是所有权,从他人土地上穿过的道路或输水管道归土地所有者所有或相邻双方共同所有,只是到后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从实物本位到价值本位--对物权客体的历史考察和法理分析(高富平)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