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质量守恒定律 化学方程式 第三部分物质的变化要点 1 质量守恒定律 1. 参加 的各物质的质量 ,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 ,这个规律叫做质量守恒定律。 (1) 实验探究:在进行质量守恒定律探究实验时,若有气体参加反应或反应有气体生成,实验必须在 容器中进行。 (2) 质量守恒定律只能用来解释化学变化。一切化学反应都遵守质量守恒定律。 2. 化学反应的本质:在化学反应中,反应物的分子破裂为 , 重新组合成新物质的 。 化学反应总和总和密闭原子原子分子 3. 质量守恒的原因:在一切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原子的 没有改变,原子的 没有增减,原子的 也没有变化。所以,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 必然相等。 4. 对质量守恒定律的理解,可归纳为“ 5 个不变、 2个一定变、 1 个可能变”。种类数目质量质量总和要点 2 化学方程式 1. 定义:化学方程式是用 来表示 的式子。 2. 化学方程式的意义: ① 表示反应物、生成物以及反应条件; ② 表示反应物、生成物之间的质量比 ( 即相对分子质量和化学计量数的乘积之比 ) ; ③ 表示反应物、生成物之间的粒子个数比。 3. 化学方程式的书写 : (1) 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原则:以 为依据;遵守 。 (2) 书写步骤:写: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配:在各物质的化学式前面配上适当的数字(化学计量数),使等号两边各元素原子个数相等;注:注明反应条件;标:对生成物中的气体或沉淀标上“↑”“↑”。化学式化学反应客观事实质量守恒定律 注意: a. 气体“↑”的标注:当反应物中没有气体参加反应,而生成物中有气体生成,则生成物中的气体要用“↑”标明出来; b. 沉淀“↓”的标注:在溶液中进行的反应,当反应物中没有固体参加反应,生成物中的固体要用“↓”标明出来。 4. 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常出现的错误 : (1) 违反客观事实,随意臆造化学式或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 (2) 没有按化合价要求书写化学式,造成化学式书写错误; (3) 化学方程式没有配平、配平不完整; (4) 写错或漏写反应条件; (5) 错标或漏标气体或沉淀符号等。因此,书写化学方程式时应细心,时时注意化学方程式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要点 3 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 1. 应用质量守恒定律时应注意: (1) 质量守恒定律只能解释化学变化而不能解释物理变化; (2) 质量守恒只强调“质量守恒”,不包括分子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