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集装箱的类型、规格、数量: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另,若集装箱实际使用期间和约定期间不一致,以实际使用期间为准
三、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租赁集装箱的交付1
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上下车费、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日租金标准为每日6元
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押金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四个月结算一次租金,乙方需在四个月满之日支付租金元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
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指数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担
八、集装箱的退还1
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
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集装箱出厂日期
集装箱重置费:人民币元
九、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