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两万名 14 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少年儿童的第一位死因, 2003 年国家儿童“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说,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暴力事件等原因死亡的平均每天有 40 人,相当于消失一个班的学生。读后你有何的感想?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生活中,我们的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哪些非法侵害?当遇到这些侵害时应如何应对? 我们要根据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采取不同的方法保护自己。 当面对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上的一般侵害、侵害的程度较轻时,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等方法来解决。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明自己的某一或某些权益是合法的,是不允许非法侵犯的,以便借助法律的威力,制止侵害,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年级学生媛媛在离家仅 500 米的地方突遇一持刀歹徒抢劫。情急之下,媛媛奋力反抗,结果被急于脱身的歹徒刺伤。媛媛被送往医院抢救,因失血过多,最终死亡。你赞同媛媛的做法吗?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会怎么做?不能硬拼蛮干,而要斗智斗勇,争取把所受损害降到最小,力求保全自己。 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我们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要慌张,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拨打 110 报警、万不得已必须直面歹徒时,还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正当防卫虽然对加害者造成一定的损害,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负刑事责任。 当遇到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突发情况时,可以实施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不能使用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他人生命权利采取避险行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要领 阅读教材 100-101 页案例,自学教材相关内容,思考回答下列问题:谭某为什么维权不成反成被告?赵方是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对比上述两个案例,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求得法律的帮助。可以通过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