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一事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场地停车场坐落于海口市府城中山北路琼山青少年宫视嘉眼镜人行道及对面人行道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纳方式1、月租金人民币元整(叁仟伍佰元整)
2、乙方在承租前须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合同期满时归还乙方
3、租金每月交付一次,采取先缴租金后承租的方式,即乙方须在承租前先交个月的租金给甲方,承租满个月的前天,乙方再交付下个月的租金,依此类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
2、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场地,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剩余租金以剩余租期内实际天数计算返还租金,并退还元整的押金及元整的违约金
3、租赁期间甲方要确保合同的执行完整性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如延迟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地
2、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本合同使用用途
3、乙方无权将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4、乙方在合同期未满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押金
5、乙方在看守电动车期间,如车体损坏或丢失,将由乙方负全责
6、合同期满,如甲方的场地需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7、乙方必须每日本停车场看守电动车
第六条:合同解除1、因地震、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拆迁和纳入城建规划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剩余租金三日内返还乙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法院调解或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二)甲方: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