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款(土建)1、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适用的质量标准为: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2、工程量计算依据2.1、工程量计算,除主体结构(指梁、板、柱、墙体)按照实体工程量计算外,其他依据安徽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0版)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中土方开挖深度计算按照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的深度按实计算;损耗不计入工程量,已含在综合单价内。2.2、其他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约定。3、主要材料管理3.1、甲供材料的数量由乙方按照竣工图示理论量加安徽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00版)规定的损耗量申领,甲供材料的现场卸货、保管及取样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3.2、甲供材料领用数量超过竣工图示实际用量(理论用量加合理损耗,余同)的,结算时,多领材料的价款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另外加收乙方该部分材料采购价的5%作为资金占用费。3.3、甲供商品砼,不含泵送业务,现场需要泵送的,泵送设备及费用由乙方自理,砼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措施及费用由乙方承担。4、中间和隐蔽工程验收4.1、中间及隐蔽工程,必须在乙方自检并填写好分项工程验收表或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基础上,在下道工序开始或隐蔽工程隐蔽前24小时之前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工程监理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进行隐蔽。4.2、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依据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有关工程验收规定执行。5、安全文明施工5.1、乙方必须作好安全施工,对施工安全全权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5.2、需要备案的工程乙方须在工程正式开工一周内,必须按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安全备案。5.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安排足够的现场保卫力量,以确保现场材料、构配件及已完工程的完好,现场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含在合同范围内。5.4、施工中应进行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应及时清理各种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清洁,做到文明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5、乙方应对其现场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经常化教育,确保现场不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群体性事件。6、工程款支付方式6.1、无预付款;6.2、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质量合格)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6.3、工程经甲方内部验收达到质量标准、移交全部竣工资料,且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成后30天内,支付全工程总价的95%。工程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整体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时结清;6.4、有甲供材料的工程,甲供材料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6.5、每次付款,办理相应的付款流程,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时,其中50%以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汇票期限为3〜6个月。7、工程变更7.1、工程变更定义工程变更,指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实际情况与合同条件发生差异,并引起合同价格调整的各种工程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地质异常处理、甲方原因造成的施工条件变化、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变化或增加合同外工程内容等。工程变更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工程内容。7.2、工程变更确定方案甲方管理人员权限变更估算造价确定方案权限忍1万元甲方现场代表>1万元,W5万元甲方工程科长>5万元,W20万元甲方工程部长>20万元,W100万元甲方制造工程院长>100万元甲方公司分管领导甲方现场代表仅对变更方案、过程资料及变更工程量进行签发,不得签发任何涉及工程单价调整的签证。7.3、工程变更办理流程工程变更发生时,由甲方代表根据相应权限确定变更实施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实施,并在七日内全甲方采购中心登记备案方可有效。工程变更实施后七日内,经甲方代表审核其变更过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以《工程异常报告单》(附件含变更原因说明、变更方案、变更过程资料(以图示和文字描述,须由甲方代表、监理及乙方三方共同签字)、变更工程量确认。)提报甲方采购中心审核,逾期不申报或未经甲方采购中心备案、审核的,该部分变更调价一律不予进入结算。不论审核确认过程中是否存在分歧或异议,均不得影响工程实施。7.4、变更工程量确定按因变更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