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引资居间合同篇一:项目引资居间合同范本项目引资居间合同(范本)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所: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鉴于甲方在项目开发的需要,鉴于乙方与投资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从投资有限公司引入资金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从投资有限公司引入资金万元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
甲方与投资有限公司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后,乙方居间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引入资金金额的%即万元
甲方应在与投资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引资的资金到甲方账户后日内支付报酬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居间费用的承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一)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投资有限公司私下成交的,应按照%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彳得约定的全部报酬;(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二)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