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合同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依据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内容:道路美化及亮化,包括人行道铺设、沥青道路、墙体美化等;乡道两侧街道绿化米,人行道铺装平方米;新建广场1个,包括广场硬化、绿化、亮化、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曰
2、施工中,若遇雨(雪)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的,乙方需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及甲方,履行工程延期手续后,工期顺延
三、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中标)价款:元(大写:元整)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因素调整或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项目完工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价款与批复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甲乙双方依照合同建设内容进行协商,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核实同意后,用于增加本项目同类型工程量,不得挪作他用
五、甲方职责:1、认真履行项目责任主体职责,充分发挥项目责任主体监督作用,积极做好项目公示、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期顺利实施完成,确保项目效益发挥
2、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区域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包括提供材料、机械存放场地和食宿等)提供和创造便利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和实施方案,监督乙方施工
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类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若确需变更(调整)的,经审查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严禁擅自变更(调整)
4、对进场材料、机械、设备、人员以及项目质量、数量、建设内容、隐蔽部位施工、施工进度、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建筑垃圾清理、工人工资兑现、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和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