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五篇吊车租赁合同篇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汽车吊事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吊车类型、数量及配置:1、甲方租用乙方8吨、12吨、25吨、50吨、70吨等汽车吊,进行施工作业,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取得相关资质
2、吊车吨位的租赁费用按台班(8小时)计算
(出车一次最少按4小时计算)3、8吨吊车租赁费为陆佰元人民币/台班;12吨吊车租赁费为捌佰元人民币/台班;25吨吊车租赁费为壹仟贰佰元人民币/台班;50吨吊车租赁费为贰仟元人民币/台班;70吨吊车租赁费为贰仟陆佰元人民币/台班;4、甲方租用乙方板车运输、按照市场价计算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专职人员负责全厂吊车和板车使用的调配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吊车和板车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
甲方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私自操作乙方的吊车和板车,如果因此发生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完成吊车和板车的检修、维护,保证吊车和板车的性能完好
2、乙方定员操作工一人,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设备的操作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提供本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资料
第三条:安全责任1、甲方保证设备、设备吊耳以及所提供的吊装附件的安全可靠
2、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明确指挥
3、乙方确保吊车、操作技术及自备绳索的安全可靠性
4、乙方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5、双方各自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时付吊装费、运费规定交费的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停机后,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
二、乙方的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