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产(股)权交易合同(示文本)标的企业:西部产权交易所制年月合同使用须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示文本
构成本合同示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
条款所列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二、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
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
三、转让方:指持有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并能够依法转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让方:指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产权或股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及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出资人或股东持有的标的企业的产权或股权的有偿转让行为
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转让价格:本合同下转让方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受让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七、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年月日
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八、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指按照有关规定,应约定妥善安置转让企业职工的有关事项
如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应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九、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指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