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管理规定合同审查管理规定为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公司办公室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合同审查的目标1
1确保合同审查率百分之百
2将合同审查同企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控制合同风险
合同审查的范围: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1合同预审:公司所有对外合同需经法律事务人员预审;3
2合同审签:3
15万元以下标准文本合同由法律事务人员审签
25万元以上或5万元以下无标准文本合同,经法律事务人员预审后由法律事务主管审查签订
3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合同,经法律事务主管请示部门领导后签署审核意见
4法律事务主管出差期间,可以授权法务人员签订其负责范围内的标准文本合同;无标准文本合同和5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法务人员预审,经法律事务主管审核电子版同意,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1时间要求日常性标准文本合同力争1日内审查完成,重大合同或其他无标准文本的合同由法律事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签时间
2审查要求法律事务科在审查合同时,要做到严谨细致
应当对合同做认真的推敲,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
1:合同手续完备性审查:5
1合同承办人员持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计划经营部(使用5#合同章的合同和使用1#、4#合同章的更改、改造项目部分)签署意见的合同审签表5
2新增供应商签约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并经合同承办人员核对)5
2合同主体资格审查5
1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适当5
1签约人合法性5
2担保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