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招标结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废旧设备名称、数量、价格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第二条、设备质量由于甲方出售的废旧设备属于报废资产,且没有材料清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出售的废旧设备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和担保
第三条、提货时间、地点、方式1、提货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M日内将所有废旧设备提清
2、提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3、提货方式:乙方应根据甲方安排自备车辆和装卸人员,甲方人员带至指定地点拆装提货并负责清理现场
4、乙方提货前,需经甲方确认全额回收款到账后方可拆卸
第四条、回收款的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堂日内,将全额回收款转账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废旧设备进行处置,聘请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废旧设备的拆卸工作,乙方在拆卸、回收、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废旧设备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处理废旧设备时,应以不危害、破坏环境为前提,遵守国家关于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支付全额回收款的,每逾期1日,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1%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逾期付款满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未提清物资另行处置,乙方已支付款项甲方不予返还
4、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拆卸、提清全部物资并清理现场的,每逾期1日,则每日应向甲方支付元保管费
乙方逾期提货满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未提清物资另行处置,乙方已支付款项甲方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