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1、甲方将车牌号为的车一辆出租给乙方使用。2、甲方自年月日起将本车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个月。3、租赁标的物租金标准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圆整/月,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圆整。4、乙方在甲方陪同下试驾租赁标的车辆,确认车辆状况良好。5、租赁标的车辆仅限乙方本人驾驶使用,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车辆出借或转租他人使用。6、乙方在租赁标的车辆使用过程中保证电池剩余电量≥20%,每次采用“慢充”方式充电至≥80%,每月采用“快充”方式充电不超过1次。7、租赁标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品。8、乙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车辆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约定使用范围事项。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标的车辆部件。10、乙方不能利用租赁标的车辆充当教练车或学习驾驶。11、乙方不能利用租赁标的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以及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为测试使用。1/3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租赁标的车辆性能良好,手续健全。13、甲方负责租赁期限内标的车辆的保险投保,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14、甲方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发生时,甲方根据情况需要前往现场或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15、乙方使用的户籍证明、驾驶资格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无效情形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6、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机动车。乙方不得酒后驾车,不存在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以及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17、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查看租赁标的车辆车况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甲方要求。18、乙方承担租赁期限内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充电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维修费等。1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公司报案联系,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20、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判定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由此产生的罚金、车辆修理费用、赔偿金以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判定乙方无责,事故对方全责的,车辆修理期间不暂停租金计算,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终止合同。21、租赁期限内乙方负有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的责任和义务,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恢复原状,在此期间不暂停租金计算,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终止合同。22、若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车辆性能存在问题,可要求乙方一同前往甲方指定汽车维修服务店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显示车辆确实存在异常,甲方有权要2/3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23、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租赁标的车辆被盗抢、损毁、灭失时,合同终止。22、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23、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24、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2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