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含未上市业务单位)
全资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场管理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市场的宏观管理
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法规处,公司相关处室和项目执行单位是市场管理的业务管理单位
第四条市场管理委员会机构与职责(一)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公司总经理成员:公司其他领导(二)市场管理委员会职责是1.审议通过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市场管理的重大问题
2.领导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3.对本办法实施过程中违章行为做出惩罚决定
第五条企业管理法规处负责公司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市场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市场的准入管理,包括接收申请、审核办理准入以及年审工作
(三)负责准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准入单位信息库,建立准入单位的信用记录台账
(四)向市场管理委员会反映市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第六条公司其它相关处室和项目执行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制度的执行和准入单位的考评工作
第七条公司监督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市场准入管理第八条公司市场管理实行准入制度,是对申请准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信誉等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
申请进入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和物资供应市场的单位,均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市场准入
第九条申请进入公司市场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或经注册的分支机构)资格
(二)有与业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