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项法律事务代理合同甲方:负责人:地址:乙方:负责人:地址:,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的委托人公司所享有的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权利人)法律事务的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一)授权指定:甲方委托乙方在范围内对侵犯和损害权利人的侵权行为人进行调查和诉讼
乙方指派竺竺具体负责授权范围内该项目开展的策划、实施、联系工作
(二)授权事项和权限: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展开调查取证;2、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申请证据保全及缴纳公证费;3、对侵权人签发律师函、进行诉前和解;4、代理权利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参与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撤诉,申请强制执行及执行和解
(三)合同期限:考虑到侵权调查和侵权诉讼点多、面广、量大及诉讼时限等特点,本合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届满后,合同期内已经公证证据保全或起诉的侵权赔偿案件,由乙方继续代理至该案结案时止
二、调查: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维权商品表及以下权利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给乙方:1、维护商标权的,提交商标注册证,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局备案的材料
2、维护专利权的,提交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最新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或者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甲方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以上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乙只能合法使用于处理本协议中约定的事宜,不得另作他用,否则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指定人员与甲方人员接洽办理有关权利证明和文件提交、交换、盖章事宜,乙方所需的文件均通过甲方办理,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同意不与权利人直接联系;因办案所需权利人合法商品实物证据,乙方按照权利人的销售价向甲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