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铁路工程第二合同段工区第四工区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隐患,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单位主管、主抓安全的原则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第三条、以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为基础,充分发动群众,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和生产中的两纪一化,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承包和责任范畴,实行全员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以逐步实行以法管安全,以法制安全的安全生产法制管理体系。第二章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四条、工区所属各架子队队长必须同工区经理、各架子队施工人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施工科协同安质科,每月结合验工计价,进行一次考评,同时奖罚兑现,其具体目标是:杜绝一般及以上责任安全事故;杜绝因工亡人事故;减少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减少或避免各类危害事件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铁路营业线路施工责任行车事故;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第五条、各架子队要根据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横向到各职能,纵向到各班组,直至每个施工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建立严格的现场事故易发点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性定量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和奖惩制度,按规定实施奖罚。第六条、工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工区经理李为民担任组长,副书记史文礼、总工王万利、副经理王艳龙、韩志会、高德丰、俞伟、徐玉来,安质科长汤沛任副组长,组员由施工科长张红鑫、物资科长任永俊、办公室主任梁菊秀、财务科长杨江英、拌和站站长蒋超以及各队队长杨建忠、田坤明、康玉峰、任之海、陈金富、王程担任,他们对本工区安全工作行使的安全管理,随时进行形势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并统一组织,协调各施工部门、环节以及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工区经理,直接责任人为安质科长。第七条、为确保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工区设安质科长一名。凡在本工区架子队伍,必须以主管为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各工班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上报工区安质科,行使安全检查,监督权力。第三章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枢纽新建西南环线铁路工程第二合同段工区第四工区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工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本工区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工前技术安全交底教育,使每个员工从思想上明确技术规范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贯彻到实际中去,使每个职工时刻牢记上岗一分钟上、警惕六十秒。第九条、各队利用雨天或晚上定期或不定期,每月至少保证一次,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岗位的技术知识,先进单位的经验,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能力及自身保护能力。第十条、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招的工人必须由公司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证书才能上岗操作,对调换工种的工人,由架子队负责培训,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使用新材料、新设备生产新产品时,对有关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由工区安质科组织进行培训。第十一条、各架子队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并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合格的劳保用品,严禁雇用未成年人在本工区施工。第十二条、强化施工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