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备区营房水电改造工程第一部分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警备区营房水电改造工程1
2工程地点:警备区院内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2
1完成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招标文件及施工说明所确定的范围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3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由乙方完成施工图纸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所有项目施工
执行合同期间一切遇国家和重庆市政策调整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
2本工程为据实结算,施工期间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以工程变更清单和甲方书面通知为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现场收方记录表》,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按建筑工程四类、电气安装工程三类取费、材料价差按当前市场价格调整
3工程价款(小写)¥:(大写):本预算价格为工程控制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4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土建工程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待工程竣工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剩余款项决算审计完成后,甲方按照审计认定价格付款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工程中乙方垫资施工的部分资金甲方不负担利息
3工程竣工决(结)算总造价以武警部队审计部分的最终审定认定为准
第五条工期5
12015年_月_日前开工,2015年月日前竣工
工期_个日历天
2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5
2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降雨、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5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