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预拌砂浆买卖合同工程名称:买方(甲方):卖方(乙方):枣庄市峰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预拌干混砂浆买卖合同买方(甲方):卖方(乙方):枣庄市峰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预拌砂浆》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甲方双方在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就预拌砂浆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工程及参建单位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施工承包单位:二
砂浆品种、供货数量单价等详见报价单(附件一)1
冬期防冻砂浆技术措施费用另行约定
如遇砂浆原材料市场价格有较大波动,调整砂浆价格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1
预拌砂浆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当依据本合同及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并签收发货单,供应数量应按甲方签收入库单数量为准,如有异议的,可按《预拌砂浆》GB/T25181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56标准有关规定即时进行抽查
运抵工地现场的砂浆,甲方有权随意抽查实际数量,经抽查实际运抵交货地点的砂浆数量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差异大于标准规定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实际数量作为价款结算依据,并有权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对乙方进行处罚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3
乙方运抵交货地点的砂浆,甲方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外观质量检查,甲方认为质量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经核实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判定预拌砂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交货检验项目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对普通干混和特种干混砂浆质量有疑问时,按GB/T25181标准规定进行仲裁检验
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和义务(1)砂浆施工之前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包括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技术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