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编制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编制时间:二〇一〇年一月1第1页共2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7页第1章总则1
1项目由来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金钟涌口古神公路侧(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22°22′44″,东经113°18′23″),是一家小型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从事硅酸钠(水玻璃)及橡胶大底的生产和销售
目前,硅酸钠已经广泛应用于普通铸造、精密铸造、造纸、陶瓷、粘土、选矿、高龄土、洗涤等众多领域
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因此,不同模数的硅酸钠有着不同的用处
我国于1938年开始在北京、青岛、天津、广州等地先后建设多家硅酸钠生产厂,近年来硅酸钠品种与数量均有大幅度增加,已成为无机盐行业中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全国约有硅酸盐生产企业近200家,年总产量已达到1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级完成投入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审制度,因此,为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中山市板芙镇浪涛硅酸钠厂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察情况,对拟建厂址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