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用工合同雇佣方(甲方):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G214上洱段改造工程下山口段项目部劳务方(乙方):段锋施工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生产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用工内容:在甲方提供的公共场所,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用工方式:乙方提供给甲方劳务人员,甲方安排工作
工期:按甲方需求
双方协商价格:72元/人*天5
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现场主管提出的要求进行作业
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的作业,必须满足甲方现行的质量标准
及时为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安排工作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用
监督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出勤状况和工作状态
因双方客观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安排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工作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出的作业标准要求劳务人员进行相应作业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人数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劳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进入在逃犯、刑满释放、存在犯罪记录及公安机关备案人员)
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违章违纪(如偷盗、打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进行处理
乙方每日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进行出勤确认,并及时提供名单给甲方
乙方自行承担劳务人员的工伤及保险责任
乙方必须每天提供劳务人员的负责人
乙方所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每月携带身份证,甲方每月复印备案,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劳务费结算8
劳务费每两个月为一个结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