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唐山市分行商务汇款协议书(代付类)甲方: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分行为加强双方的业务合作,本着相互信赖、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通过电子汇款渠道代理商务汇款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基本原则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利用自身网点的优良服务条件和网络优势,为甲方提供商务汇款服务。第二条在相关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甲乙双方同意就合作的业务给予对方尽可能的费用优惠。第三条甲乙双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上级部门和监管机构各项规定、业务制度,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二、合作内容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款项(即汇款用途)。乙方按照甲方约定的商务汇款方式并保证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地将款项交付指定收款人;乙方每次完成代付款项汇出工作后,须向甲方提供汇款清单文件。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证明文件和指定经办人员身份证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详见附件一)。第六条甲方需要委托商务汇款服务的单位可由甲方指定;乙方提供服务的营业网点由乙方指定。甲方日常经办人员(简称甲方人员)首次办理商务汇款时须提交甲方出具的授权书,如遇甲方人员变更,变更后人员须在首次办理时提供甲方出具的授权书。第七条合作业务流程(详见附件二)。三、授权及转委托权限第八条乙方应当自行履行受托事务,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对于因违反前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权利与义务第九条甲方人员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格式录制需要汇出款项的信息(无条件的可以填写汇款单),并在乙方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内,将该项信息交付乙方人员办理汇款手续,乙方须向甲方人员出具收据。乙方须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制定的收费标准(见附件三)收取汇费、手续费,乙方须将该收费标准交给甲方作为支付乙方款项的计算依据。第十条甲方人员须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足额转入每次汇出的款项(汇款本金、汇费、手续费的合计)。乙方在收到该款项无误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汇出所有款项并将汇款文件通过商务汇款方式交给甲方,同时乙方须开具收取汇费手续费正式发票交给甲方。每次汇出款项后若有余款或因故退回的汇款,乙方应通知甲方领取。第十一条乙方营业人员在网点正常营业时间内不得拒绝受理甲方委托的商务汇款业务,但该汇款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规定、或因乙方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或系统更新升级、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违约引起争议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等情况除外。第十二条甲方人员在办理商务汇款时,应保证汇款用途的合法性,符合本协议约定,不得利用商务汇款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有权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对大额及可疑交易第十三条双方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衔接、协调日常具体工作,及时并恰当地处理各项事宜。第十四条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对合作事项中获得的涉及对方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但事先经过对方同意或对方已公开的、乙方上级部门或监管机关要求上报的除外。第十五条甲方应保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结算商务汇款手续费。第十六条乙方有权将该业务交由下属支行(局)履行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第十七条乙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汇款业务。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配合部门监管机关对甲方办理的汇款情况进行调查。五、违约责任第十八条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的损害,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若由于工作的疏忽或失误引起的一切损失和纠纷,责任由过错方负责。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发出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按守约方要求在天内纠正违约行为并通知守约方,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其损害赔偿请求权。六、协议的解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