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项目名称河南理工大学E7#、E7(F1)#、E8#、E8(F1)#、E9#博士、-教授公寓楼委托人河南理工大学监理人武汉中汉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河南理工大学与监理人武汉中汉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河南理工大学E7#、E7(F1)#、E8#、E8(F1)#、E9#博士、教授公寓楼工程地点:焦作市高新区河南理工大学校区内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3326irf,其中E7#约4275M、E7(F1)#约2725rf、E8#约4275rf、E8(F1)#约2725rf、E9#约9326rf总投资:暂定1672万元(其中E7#约277万元、E7(F1)#约177万元、E8#约277万元、E8(F1)#约177万元、E9#约606万元、桩基约78万元、室外工程约80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暂定自200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2007年8月31日完成
委托人:河南理工大学(签章)住所: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账号:邮编:电话:监理人:武汉中汉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签章)住所:湖北武汉武昌武珞路442#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省直支行账号:8501280126100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