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诉状原告:XXXX,女,198X年X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304XXXXXXXX4,住东XXXXXX9号。被告:XXX,男,19X2年4月2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330,住东莞市XXXXXXX房,联系电话:XXXXXX。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2、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维修基金、中介服务费损失9000元;3、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3700元;4、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用度。事实与理由20XX年10月27日东莞市XXXXX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居间人,促成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约定:被告将东莞市XXXXX作价人民币437000元出卖给原告;原告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定金人民币XX元;被告2015年1月23日交房;原告向东莞市XXXXX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XXX元,由于违约导致交易不能的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中介服务费。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交付了定金并将首期款存进指定银行账户,并支付了该房维修基金3000元和中介服务费6000元,但被告却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2015年5月8日,被告表示该房屋不卖了,且拒不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奈之下,原告于2015年5月12日向被告发出通知,解除合同。东莞刑事律师据上,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正当权益。为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原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裁决。此致东莞市第XX人民法院具状人:评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民事起诉状原告:XXX,男,汉族,1970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市XX村委会XX路9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被告:XXX,女,1973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XX市XX路9号.经常居住地:广东省XX市XX路9号.身份证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向原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0元,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09年X月乂日原被告在XX房产代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XX市XX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09年X月X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2009年乂月乂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具状人:XXX年乂月乂日今日热点[新闻][新闻][新闻]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