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车租赁合同商务车租赁合同1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为其服务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需用车辆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司机
二、乙方租用的车辆限于用于接送客户用途
乙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等由甲方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用时间不定,租金按次(包括往返程)计费;四、结算方式:经乙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车辆使用,确定租金费用后,由甲、乙方每周对单后双方签字确认,每周二双方签证确认,租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提供发票,乙方收到等额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款给甲方,最迟每月五日前结清(反之)甲方有权停车
五、行车路线: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如果甲方没有按照乙方所规定的路线行驶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甲方当次车费
甲方指定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帐号:甲方对接人:五、租车费用1、深圳一大亚湾长途用车(往返)(单位:元)以上报价含税、油费、路桥费、司机工资及加班费、车辆维修费及保险费等,除按上述标准支付外,乙方无需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短途价格(往返)如项目需要周边接送客户,淡水50/车次;大亚湾30/车次;霞涌50车次;3、深圳接客车辆若放空每辆车按放空费用80元给予甲方
4、巡铺价格深圳各区巡铺宣讲项目统一(5座车型)每台车650元/天、(7—11座商务)每台车680元/天;备注:5座车型包括(丰田花冠、马自达六、北京现代);商务车车型包括(瑞丰、风行、别克、蒙派克)六、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持有合法车辆出租资格及手续,甲方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服务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行车必备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