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ERP合同陷阱由于ERP项目合同通常标的额都比较大,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双方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往往可能展开尖锐的谈判或采取各种应对措施,从而增加了合同履行的难度
因此,ERP合同履行的利益博弈,决定了ERP合同存在很大的履约风险
为了减少这些风险,许多ERP厂商往往会在软件许可合同、实施合同、后期维护合同上设置一些有利于自己的陷阱
(1)夸大资信水平,承诺与合同不相符由于ERP厂商负责销售和实施的人员通常不是同一组人,所以售前顾问在销售时所作出的承诺和最终实施顾问要完成的任务通常会不一致
实施顾问会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任务去完成,如果售前顾问的承诺没有出现在合同里,实施顾问一般不会去完成
因为口头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合同才能作为法律依据
因此,相对于纸写笔载的东西,售前顾问的口头承诺常常是没有边际的,只要是客户想要的功能,售前顾问与销售都能信手拈来,因为只有客户开心了才会签合同
而这种承诺危险的地方在于:跟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承诺,使到在企业内部造成期望混乱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将所有希望ERP厂商完成的任务清楚地写进合同,而不要寄希望于ERP厂商会去完成合同里没有规定的承诺
因为这些口头承诺只能作为参考,在合同中是不会注明的,而且可能是绝对不会注明的
这就带来了ERP合同的第一个陷阱:承诺与合同不相符
所以,在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应该要明确ERP厂商能做什么以及ERP厂商做了这些步骤以后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有了这样的压力,ERP厂商才不会在实施过程中敷衍了事,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客户
⑵夸大软件功能,项目建议书与合同有差异在ERP选型时企业通常会收到ERP厂商提交的ERP项目建议,这份建议书会初步提出ERP项目的实施步骤、项目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等计划
这并不是最终合同内容,但通常能让企业知道ERP厂商会做什么,如何去做
但很多情况下这份项目建议书是不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