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通信管网租赁合同管网名称:管网地址:合同编号:出租方:承租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签订日期:2016年月日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分公司鉴于乙方需要为市云城区所在区域提供通信服务以与通信保障,需要租用甲方的通信管道以与附属设施。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出租其需要的管道与其附属设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书,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条款如下,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长度、孔数、材料与出租形式1.1甲方将位于市云城区根底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业园道路〕的综合通信管网〔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长度为甲方工业园道路综合通信管网交付乙方使用时的实际长度,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租赁长度,租赁单价如此按照己租局部的租金单价计算。本次租赁孔数为2孑L①110mmPVC塑料管。1.2增加租赁的管道,租金单价按照己租局部的租金单价计算。1.3本租赁物采取出租的方式。1.4甲方保证出租的管道与其附属设施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年限符合合同约定以与国家相关的通信设施使用年限标准,尽量防止因为甲方提供的租赁物质量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损失。因为甲方管孔质量等问题给乙方带来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5乙方保证其租用的甲方的管道与其附属设施用于符合法律以与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用途。因乙方从事非法活动而给机房带来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二条:租赁期限2.1双方商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2.2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3.1在租赁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对租赁物件进展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3.2在租赁期,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限制、重复租赁、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合法的使用权利。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4.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与设施的现状承租。4.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必要和必需的维护资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资料有义务。4.3本协议生效后,如因乙方合法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对合同涉与区域的管道以与附属资源有新的使用需求或者退租需求的,可向甲方提交租赁补充协议,增加或减少租赁物,在资源具备的前提下,甲方需要与时优先向乙方提供需求资源。4.4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的新增管道租赁申请后2周给予书面回复是否具备资源;如果甲方管道资源不具备管道扩容条件的,可双方协商解决扩容事宜。乙方需要调减租赁物的需要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需要配合甲方与时完成退租的相关工作,乙方完成退租相关责任工作的次月停止计算该退租租赁物月度租金。甲方在收到乙方发出的租赁物有损坏的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回应并与乙方到现场踏勘与分清责任主体。如属甲方责任,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提出处理措施与修复时间以尽快完成抢修不得影响其他管线单位正常运营;如属于第三方责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追索经济损失并要求第三方主体进展修复或由甲乙双方先行出资修复。不可抗力导致的管道损坏,如塌方等,有甲方负责修复管道局部。4.6因为甲方不能与时处理或者配合处理故障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按照甲方原因影响运营的小时数〔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在次年租金中扣减。扣减金额二涉与故障租赁物的年租金*小时数/1000。第五条:租赁费用与费用支付5.1租金5.1.1租金单价为800元/孔/公里/月,租金单价已包含发票税金、管道维护费等费用。租赁期十年,保持管道租赁单价不变。双方同意按如下价税别离的模式,对合同标的与价格进展明确:项目名称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额小计〔人民币元)5.1.2付款方式:租金按照各个月的实际租赁长度按月计算,按年汇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