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技术入股合同的规定技术入股合同的规定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深化,技术入股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纳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采纳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爱护技术拥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实践中,重技术入股合同的规定随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深化,技术入股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普遍采纳的一种出资方式和组织形式,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采纳高新技术成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以及爱护技术拥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在实践中,重复性入股、非产权人人股、公知技术入股等屡展消失,因此,在技术入股时,应当在入股合同中明确商定以下内容:一、技术入股者应为技术的合法权利人
技术入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同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2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任何能够作为技术入股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需拥有技术,且是入股技术的合法权利人
技术人股方应当在入股合同中保证其是该技术的合法全部人,没有权利瑕疵;假如人股后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成立,技术人股方应担当全部侵权责任
二、入股技术必需是专利技术或技术隐秘
技术成果具有肯定的法律状态,比如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公知技术等
一般来说,只有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才能用出资入股,而且还要受到肯定条件的限制
由于以技术入股组建股份制企业的前提是以盈利为目标,即只有入股技术能够给股份制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时,才可能被股份制企业所接受
但同时入股技术作为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担当了较大的风险
在此状况下,技术在股份制企业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入股技术提出一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是非常必要的
三、明确商定技术入股的方式
由于技术本身的无形性能够在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