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甲方(用能单位)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乙方(节能服务公司)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手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甲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乙方采用自行研究成果“4A流体输送高效节能技术”进行系统优化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每小时节电量二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一技改后每小时总耗电;节能(电)率二(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一技改后每小时总耗电)/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节能(电)效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每小时节电量X运行时间X电价;第2节项目期限2
1本合同期限为L年,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完成日止
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90天,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60天内完成交货,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
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双方验收完成日,效益分享期为3年,约定运行时间共计旦00』小时
以约定运行时间计算乙方节能效益,时间不足,效益分享期顺延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乙方应当依照第2
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4
1效益分享期内,本项目节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