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评审要点一、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发包人选取设计单位应通过招标程序,设计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设工程应坚持先设计再设计,保证建设工程的设计质量
《招投标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工程概况要填写准确工程概况是反映合同内容最主要的部分,信息一定要详实准确,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设计任务与技术要求、承接方式等
三、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应保证准确可靠发包人提供资料是履行法定的协助义务,应对资料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负责
另外,设计报酬的构成也不包括收集这些资料的费用,所以如果要求设计人协助收集的,可能要另行付费
四、开工及提交成果时间与付款标准及方式这是涉及发包人利益的重要条款,要注意开工及提交成果时间一定要满足工程进度,当然也要合理;收费标准是双方商定好的,关于付款方式一定要保障公司能够实现,且可以实现对设计人的制约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发包人的权利义务1
1发包人及时提供完整的资料及文件,提交资料迟延的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迟延超过15天的,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资料提交时间
2设计所依据的条件发生变更或有重大修改的,增加的工作量发包人需另行支付设计费
3发包人需要设计人提前交付设计成果的,应该支付赶工费
4不得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或泄露设计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相关文件及设计成果
(二)设计人的权利义务2
1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2
2提交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相关内容作必要的调整补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