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承包合同甲方:集团,绍兴县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承包人)地点:杭州甲乙双方就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继续承包运营及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1
甲方继续支持已在杭州组建的绍兴县进出口公司杭州分公司,由乙方承包
在甲方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下,乙方从事甲方法定登记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独立操作进出口业务,并承担全额业务风险
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的业务风险,应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贸政策经营,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出货及制单情况,如发现乙方有违法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解除本协议,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经营上享有自主权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的对外经济交往中所发生各种法律诉讼时,出面并帮助和协助乙方
乙方的营业场所暂设在甲方在杭州凯旋门商业中心的分公司办公室内
乙方在甲方杭州分公司办公期间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场地费等合计人民币万/年,乙方承诺争取在每年的六月底前付清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出口配套服务;甲方及时提供给和办理乙方所需的出口用核销单、发票、商检证、产地证等各种进出口单据及相应证章使用
乙方的出口创汇额计入甲方的出口统计
乙方可自主按需招收单据操作、财务及各类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其报酬由乙方支付
甲方设出口收汇奖
按乙方出口收汇每美圆分人民币按结算单计提给乙方
第三条结算方式1
甲方以国税局可计退税单据上的金额为计算基础和以中国银行美圆现汇牌价为基础,退税率%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
OO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
00付人民币元,退税率为%的出口产品按每收汇USD1
00付人民币元计算,与乙方逐单按时结算;如结汇牌价变动超过+/0元/美圆,则按实际变动汇率相应调整
乙方在吸引代理出口时,如遇有代理委托方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