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包装设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委托之事项费用: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设计产品包装一款,设计费¥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此价格含税。二.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方式支付50%设计预付款即人民币5000.00元给乙方。2.设计完成后,经甲方签字确认定稿后,应当即付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同时乙方提供相关发票给甲方。三.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1.乙方在收到甲方设计预付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初稿予甲方。2.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3个工作日完成整个设计工作。3.甲乙双方配合的前提下乙方需在8个工作日完成全部设计方案。四.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支付完毕后,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五.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的,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六.合同生效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