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短视频拍摄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服务内容1
1服务内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出视频拍摄制作需求,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广告拍摄与制作,具体包括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
视频拍摄前,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视频需要的图片和文字资料、制作要求,便于乙方进行创作,制作总集数为(不少于)45集
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2条服务费用2
1费用及项目甲方支付乙方总金额(含税3%)人民币(大写)元(¥)
该费用包括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支付方式2
1服务期间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在乙方制定好《拍摄计划》且经甲方书面确认该计划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服务费用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大写)元(¥);2
2自乙方按照拍摄计划开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的服务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2
3乙方按照要求完成视频制作后,甲方对乙方制作的视频进行验收,自甲方验收合格且出具书面确认函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服务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元(¥)
4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3税费承担2
1乙方需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甲方未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或未全部抵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或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