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特许权合同框架一、定义和解释1、定义1、1本合同中下述用词及用语将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定义:经认可(或经批准):指由招标人或其他指定机构的书面批准;招标人(以下简称乙方):指;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甲方不同意的受让人除外;本项目: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各处理单元构筑物、连通各处理单元之间的管、渠及其他管线、及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服务设施;本设施:指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1、1、1实质地完成了与本项目的所有土建设备安装工程;1、1、2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验收及试运行,且经甲方及有关管理部门颁发证书表明;1、1、2、1本项目满足与工程验收有关的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等;1、1、2、2本项目的建设和安装符合本合同与附件所指定的设计技术标准的技术规范,且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质量缺陷
1、2项目特许权:指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给予乙方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以及经营与该项目有关的附属设施的权利;1、3档案资料:本项目设计、施工、检查、试验、运营及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备忘录、会议纪要、信函、图纸、表格、计算书、录音录像及其他文字资料
1、4竣工日期:指本项目全部建成,并经试运行验收合格,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证书的日期;1、5财务内部收益率:指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债权人:指为乙方对本项目提供贷款、融资的所有当事人或实体,包括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1、6双方:指对合同的签定和履行负有责任的机构,即甲方和乙方;1、7培训: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技术,管理等人员,确保在项目经营期满项目移交给甲方后,本项目可以维持正常运行;1、8“中标通知书”指向中表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1、9“投标书附件”指构成投标书的附件;1、10“天”指日历日;1、11“外币”指人民币之外的可以只有兑换的任意国家或地区的货币;1、12“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