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养老中心公建民营(一期)项目委托运营合同项目名称:xx县养老中心公建民营(一期)项目项目实施地点:xxx米购编号:甲方(甲方):xx县民政局住所地:xx乙方(中标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猝县养老中心公建民营(一期)项目委托运营合同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1、本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变更补充文件
4、响应文件、磋商承诺
5、技术规格及要求
6、磋商采购文件
二、管理的内容与形式第三条本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模式,由乙方负责投资xx县养老中心一期的可移动设备购置和软装,承担养老中心一期运营、日常维护等职责,乙方自行组织运营团队,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交纳设施使用费后,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医疗设备除外)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
第四条运营范围:老年人住养服务及相配套的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第五条运营条件1、开办要求:乙方必须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对本项目投资不少于万元开办费(不含医疗设备),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家具用具等
其中第一年投入不少于总投入的80%,即万元,且必须覆盖养老中心一期全部公共区域和50%以上的房间,采购的设施、设备须符合养老行业国家相关环保要求
实际开办投入金额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为准,第三方审价机构由甲方委托
第三年以后的投入必须满足本项目运营要求
乙方投资于本项目中的所有资产(医疗设备除外)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在签订运营协议后,根据甲方的安排,协同参与项目的二次装修,保障设施设计、功能布局的合理性
甲方与乙方在项目二次装修完成后做好资产交接工作,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各项设备、设施进行审价,价格确认后将资产使用权统一移交给乙方
第六条运营要求1、服务要求经营模式实行市场化运营,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