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库区南墙维修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承担维修任务,乙方应按甲方企业标准及要求,按时完成承包的各项任务
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内容:搅拌站院内设施南墙及零星维修,墙面抹面刮腻子刷乳胶漆,排水管道修复
工程地点:袁桥镇三、任务量及质量要求(一)为保证完成甲方下达的2011年度混凝土生产任务,乙方技术人员不允许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争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
(二)任务量按甲方生产任务计划执行
(三)任务质量达到甲方企业标准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完成期限(一)验收标准、方法按甲方企业管理标准执行
(二)完成期限按甲方生产任务计划执行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一)费用:施工价款共计12385
51元(大写:壹万贰仟叁佰八拾伍元伍角壹分)
(二)乙方必须保证100%完成承包任务;(三)按月度结算
如有双方认可的违约金,可在当月结算时一并支付或冲抵
(四)承包费用根据搅拌站出具的《承包任务完成进度书》,在承包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1、实施与承包项目有关的计核与监督
扣罚的款项从乙方的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作计划
3、根据工作需要,在生产维修任务较少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调动乙方人员从事其他工作
4、乙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其从事承包项目,并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1)因身体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进行正常劳动的;(2)严重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3)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4)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义务1、根据承包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
2、向乙方提供工器具及水源、电源便利
七、乙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