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讷河水泥有限公司乙方(居间人):身份证编号: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承揽水泥供应项目,引荐甲方与项目的建设单使开发单位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为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
(2、乙方完成与甲方约定的全部委托事项,视为“居间成功”
甲方与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水泥购销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3、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水泥购销合同》的洽谈,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对《水泥购销合同》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或补充,不得代表甲方收取货款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件水泥的需求量、水泥采购价格水泥供应期限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甲方签订的《水泥购销合同》能够如约履行
如甲方为该项目供应水泥,而对方未如约支付水泥货款,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开发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如果最终达成《水泥购销合同》,那么在甲方的水泥供应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开发单位的关系
4、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保证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按《水泥购销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如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数额付款,乙方协助甲方追偿,并向建设单彻开发单位主张违约金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开发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