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2008〕270号关于下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第二条工程项目劳动人事管理的管理机制1、实行各负其责、有效控制、运转顺畅、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2、实行竞聘上岗、民主推荐、双向选择、两级控制的工程项目用人机制3、实行按岗联效计酬的薪酬分配机制4、实行考核与问责相结合的工程项目考核体系第三条工程项目考核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项目经理部第五条本办法中“公司”指集团公司及各工程公司、分公司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定的原则第七条组织机构及编制定员1、总投资在50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2、总投资在500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第八条工程项目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1、施工技术部—2—2、安质环保部3、计划财务部4、物资设备部5、中心试验室6、综合办公室第九条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职责2、书记(兼副经理、工会主席)职责3、总工程师职责4、项目成本副经理职责5、项目生产副经理职责6、项目安全总监职责7、项目财务总监职责第十条工程队(架子队)机构设置1、机构设置与定员2、工程队、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工作职责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队(架子队)领导的选配第十一条选拔方式第十二条选拔工作的组织第十三条选拔程序和方法1、制定实施方案,公布竞聘条件2、资格审查3、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3—4、组织考察5、任前公示6、任用第十四条选拔条件1、项目经理竞聘上岗条件2、书记(兼副经理、工会主席)竞聘上岗条件3、总工程师竞聘上岗条件4、安全总监竞聘上岗条件5、工程队队长、架子队队长竞聘上岗条件6、工程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