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号:HNXX-12-25甲方:乙方:XXXXX能源有限公司XX年十二月第一部分商业条款1
总则(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节能分成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两台500KW生料磨系统风机节能技改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2
1项目名称:乙方所提供的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应用于甲方两台500KW生料磨系统风机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内容:本合同标的设备和备品备件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工艺需要以及设备所驱动电机的铭牌参数定制,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甲方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转子侧变频调速装置规格、型号及数量:序号调速装置型号电压(KV)功率(KW)数量备注1DFC1-06-05006KV500KW2台用于生料磨系统风机2
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甲方生产成本之目的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设备交货、验收及节能测试3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立即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节能效益分享期满后乙方仍应提供设备的维修与技术服务,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维修、服务费用
2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为2009年3月1日之前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生产、安装及调试
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设备运抵交货现场后的15天内
如乙方全套设备运抵现场超过一个月,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正常安装调试,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从第三天起以《节能改造方案》为依据,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50000元/月作为乙方应得节能收益,直至合同期结束
3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4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