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责任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食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时为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防患于未然
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部门领导为本部门食物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食物卫生负有直接的责任,并有责任、有义务组织全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执行本责任书所列条款
一、保障食物质量安全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物卫生法》、《食物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物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物必需经查验合格后出售,未经查验及查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售
3、保证食物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进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
保证生产食物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利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物
4、保证食物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物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维持清洁,对食物无污染
五、踊跃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增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大方的就餐服务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餐厅(食堂)的环境卫生工作,维持餐厅(食堂)地面、餐桌椅、灶台、服务台、收费机卫生
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充分利用餐厅(食堂)现有设施设备,维持餐饮用具干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三、增强食物生产经营人员健康监督和卫生知识培训餐厅(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需具有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对新进人员,必需先办证后上岗;管理人员有责任对餐厅(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和《餐饮业食物卫生管理办法》中关于食物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对餐厅(食堂)职工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当即责令其整改,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