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气体供应合同本协议由公司(以下简称“客户”)与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署
鉴于客户需要,从公司购买瓶装工业气体(以下简称“产品”)
在客户完全、实际履行本合同应履行的义务、责任的同时,供应商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优惠条件向客户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产品
A、“供应商”其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法定负责人:B、“客户”其地址和法定代表人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帐号:法定代表人:1一、气体品种、质量及价格品种规格混合气二氧化碳氧气超能气乙炔40L/瓶40L/瓶40L/瓶40L/瓶2
5Kg/瓶纯度(%)85%Ar+15%CO2≥99
5%≥98%单价35元/瓶25元/瓶12元/瓶80元/瓶75元/瓶(以上价格含17%增值税,并包含运费
该价格在市场波动涨跌达到50%时,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可终止此合同
)二、数量供应商提供给客户的工业气体以瓶为结算单位,同时每瓶的计量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如在使用前经检测发现某瓶计量未达到标准,则由供应商作相应的补充
数量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数量为依据
因客户工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气瓶的维修和更换,供应商应当月出具具体维修明细,由客户予以确认
所需费用按照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的气瓶附件维修价格付款,由供应商维修或更换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供应商于每月底前统计客户购气数量和其气瓶维修、更换费用,并与客户进行核对,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时间未开票之日起一个月内
客户认可因客户工作人员使用不当造成气瓶的维修和更换由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非客户方工作人员使用不当的气瓶维修和更换不由客户方承担费用
有偿服务的具体价格见(附表一)供应商接受承兑汇票
四、双方责任客户保证按合同条款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工业气体和如期全额支付货款及维修费
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钢瓶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保证其提供的气体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