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开展定职明责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规范权力行使,按照市作风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定职明责工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高效廉洁、优质服务”干部作风建设这一主题,以机关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三定方案”为依据,通过以明责限权“治庸促新”、以分权制约“治腐促廉”、以服务创新“治浮求实”、以问责提效“治懒奖勤”,创新管理方式,明确工作职能及责任,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在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以岗位为核心,以责任为重点,逐岗规范,建立起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无缝隙责任链条,形成主体明确、程序规范、科学清晰、简便易行的岗位责任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一)工作内容主要是定岗位、定职责、定标准、定风险四项内容
(二)工作方法1、制定方案
以“三定”方案为依据,与年初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相结合,责任要落实到人、到岗,要明确完成时限和要求,科学设置具有操作性的定职明责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区纪委
2、定岗明责
在明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将岗位职能逐级分解,细化各室(站、所)的岗位、职责、标准、风险,使定职明责内容主体明确、科学清晰
定岗位:按照“三定”方案科学设置岗位,根据岗位和优化人员的要求,配备合适的人员,实现人、岗、事的合理搭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定职责:按照部门岗位的工作范围,结合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具体制定出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
定标准:根据各岗位的第1页共2页工作范围和职责,本着高起点、高标准、求实效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确定岗位工作的标准,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调动岗位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定风险:根据各岗位的职权范围,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