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发〔2013〕140号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直管项目(指挥)部:为了规范物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现将修订后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充分发挥规模采购和专业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效益,集团公司全面实行物资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设备物资处组织实施。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各子分公司及直管项目(指挥)部(下简称各单位)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各单位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通过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计划上报、审批、统计、招投标信息发布、合同及供应商等业务信息管理。第五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生产性物资采购。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和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组长由设备物资处处长担任,成员由设备物资处相关人员以及各单位和直属项目(指挥)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管理、协调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第八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处负责物资集中采购日常工作,下设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的具体工作。第九条各单位设立物资采购中心,该中心同时承担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分中心的职能,负责本级物资采购及集团公司采购中心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的具体工作。第十条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的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管理和协调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2.监督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和办法的执行;3.监督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向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汇报;4.监督和管理物资采购中心的定标结果;5.审定集团公司物资评标专家资格条件和审核评标专家评审结果;6.审定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合格供应商年度考核结果;7.检查各单位和直属项目(指挥)部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设备物资处职责。1.负责制定、完善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2.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工作;3.参与股份公司合作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选定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4.汇总并向股份公司推荐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及时更新专家信息;5.负责上报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计划;6.参与集团公司各项目部甲控物资采购招标;7.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物资集中采购工作;8.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集团公司范围内物资集中采购信息;9.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在物资集中采购中的应用。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中心职责。1.负责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有关规章制度;2.组织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并负责物资采购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动态掌握常用物资的市场价格;3.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物资集中招标采购;4.组织集团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协助直管项目(指挥)部牵头组织的甲控物资招标;5.参与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签署;6.负责招标、谈判结果的审批;7.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报送由其组织集中招标的采购合同;8.负责物资合格供应商信息及履约情况的收集、评价、反馈和推荐工作。第十三条各单位物资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编制并落实项目部物资采购实施细则;2.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项目部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规章制度;3.负责收集报送新开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