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审计服务协议书委托方:受托方:受委托,为其申请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程提供申请咨询辅导服务
现经委托方与受托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申请认定的项目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服务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弓I》、《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受托方的全部服务内容1、指导完成研究开发项目汇编整理
2、指导财务部门完成研发费用台账的建立及核算
3、申报材料的预审、指导修正
4、指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资料上传;5、跟进政府审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承担完成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实施时限签订协议书当日起,至项目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
innocom
cn/)公示后结束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委托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在认定开展各阶段,向受托方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有权要求受托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3)保证遵守所申请的认定机构规定的认定规则程序
(4)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托方,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5)在签订认定协议后,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受托方交付服务费用
(6)在申报资料前,需要取得与主要产品核心技术相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已签订产学研合作或技术协议、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为项目提供必备的证明材料
(7)有权获得项目完成后完整的相关申报资料
2、受托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定机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托方的工作
(2)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及所申请认定机构的要求,按时准确地完成委托方要求全部合理必要的服务内容
(3)在项目实施各个阶段,如向委托方书面提出相关配合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