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模式合同无效的风险防范(仅供参考)一、售后回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一一易被认定无效,不利于出租人有别于普通融资租赁涉及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三方,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承租人同时作为出卖人),同时,由于售后回租兼具企业借贷融资的特性,导致售后回租与企业间拆借的边界十分模糊
因此,若在项目操作中稍有不慎,售后回租模式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企业间的拆借,从而被法院认为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售后回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的合同依据不复存在,出租人将无法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和费用,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收益,甚至还可能亏损本金
此外,一旦售后回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相关的一系列保证合同也将无效,出租人同时也丧失了向保证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所以,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是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二、售后回租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一四大判断标准根据星瀚律师事务所办理售后回租案件的经验,以及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在区分售后回租法律关系和无效企业拆借法律关系之间,主要的判断标准有如下几点:1
是否具有明确的租赁标的物;2
在售后回租之前,承租人是否具有对标的物绝对的所有权;3
在售后回租过程中,标的物所有权是否完全转移至出租人;4
售后回租的融资金额与租赁标的物客观价值是否差距过大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如果售后回租模式中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存在以售后回租的合法形式掩盖企业拆借的非法目的,从而导致售后回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给出租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三、售后回租合同无效风险防范在综合整理和分析法院对于售后回租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后,星瀚律师事务所认为,企业在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过程中,应当有针对性地对于上述风险点加以控制,确保售后回租合同的效力
(一)明确具体租赁标的物在开展售后回租的过程中,虽然